
做华为并不是在我意想之中的行为,因为在80年代初期,中国军队大军减,我们是被国家给裁掉的。裁掉后我们怎样走向社会,走向生产?
我们军人最大的特点就是不懂什么是市场经济,当时,我们军人认为赚别人点钱是件很不好意思的事情,这怎么能赚别人的钱呢?
第二个就是给钱给人家,人家就应该把货给我们。我们先把钱给人家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人都要彼此信任,这是军队的行为。
也不适应市场经济的。
我刚到深圳的时候就犯了错误,我那个时候是一个有二十几个人公司的副经理,有人说可以买到电视机,我说好啊,那我们就去买,我把钱给了人家,这个电视机却没有、啥也没有。
然后我们要去追回这些款,追这些款的过程是很痛苦的。我们的上级也不认同我们,说你们乱搞,不给钱给我们就打官司给民事,让我们自己去追。
追的过程中没有办法,没有任何人的帮忙,我就把所有的法律书读了一遍。从法律书中我读出了市场经济两个道理,一个是客户,另一个是货源。中间的交易就是法律,靠客户我们不可能的,所以我们要把握住货源。另外要熟悉交易的法律因素。
那个时候我们一分钱没有,还把代理政策搞得溜溜转,没有货源就寻求货源,就给人家做代理,代理呢就是我来给你卖,卖了钱我留下一点再还给你。
我们做代理的公司一个在珠海通信,另一个在香港红莲。之后因为代理得不错,代理商觉得我们把他的市场都占领了,就打压我们,要我们高价去市场上买货再来卖,这样维护市场的信用。
但电视机那个事还是没解决,我当时还写了保证书,我不要工资也要把账目给追回来,然后带着公司一起前进,即使这样,人家也还是不要我,后来就离开了。
出来以后,我们认为通讯产业那么大,我们搞不了大的搞个小的也是可以的。
由于幼稚我才走上了这条路。这个碗扁一点有啥关系,就卖便宜一点,照样可以吃饭。但是通信产品,稍稍有点指标不合格,是全程全网的,导致整个通讯都不能动,所以就不能做不合格的事情。
这样的话就对一个小公司是极其残酷的,一个小公司要做高技术标准,怎么可能?我们付出了就是生命的代价。我们不可能再后退,因为我们一分钱都没有了。不可能后退,所以因此我们就走上了这条不归路,这也不是想象中的这么浪漫,也没有那么精彩,就是为了生活,就逼上了梁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