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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开始,全国开始对超标电动车进行严查,于是,整个行业都开始担心,包括一些电动三轮车的从业者。但事实上新国标是仅针对电动自行车的,和电动三轮没有任何关系。

然而,各地交警部门也是在严管电动两轮车的时候,顺便管起了电动三轮车。大规模禁行、禁售、禁购成为了全国多个城市对待电三轮的态度。


前不久,黑龙江青冈县孙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被交警查扣,认定为机动车,对孙某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孙某认为交警判罚有误,在多次交涉无果后,无奈把交警告上法院。

当地法院认为,案发时对于电动三轮车如何管理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青冈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将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进行管理,对于电动三轮车管理应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范畴,因此交警的行政处罚证据不足。
交警大队不服,上诉到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终审判决依然是交警败诉!

电动三轮作为老百姓出行的必备工具,甚至是很多人赖以为生的工具,各地方政府也是逐步开始对电三轮免费上牌,一刀切式禁行管理绝非主旋律!而在标准尚未出台之前,存量巨大的电动三轮车应该是有路权的!
就像上面案件一样,如果面对类似的事情,我们一样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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