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4日,经济区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在费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的配合下,成功抓获了危险驾驶罪上网逃犯张某某,有力震慑了犯罪行为。

2018年8月22日20时30分,张某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在沂河东路与温州路交汇路口东段,与王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民警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张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抽血送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8.0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事故发生后经济区交警多次传唤,李某某拒不到案,遂将其列为上网逃犯。

8月24日,经济区交警联合费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将张某某抓获归案。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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