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9月12日,东营市纪委监委宣布对利津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王泽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

在宣布现场,王泽武表示:我犯下这样的罪,组织把我开除是非常应该的,虽然组织把我开除,但是我会永远忠于组织,依靠组织,永远追随组织,下一步我也会真心地接受司法机关对我的审判,判刑后,我会认真的悔过自新,重新做人,请组织放心。
此前通报
经查,王泽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不深入调查研究,乱决策、乱拍板;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财政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
来源:东营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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