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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人在川姜镇世纪之光购买了一套毛胚房,没有装修入住,但物业公司要我全额缴纳物业费,我想咨询的是未入住,没有产生垃圾,不存垃圾清运等费用的要全额交吗,据我了解有很多城市空置房物业费是有打折的。想咨询下通州地区这方面是否有相关政策规定,这个物业费是否必须需要全额缴纳?
答:《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没有空置房打折规定,因此现在不强制打折,空置房物业费是否打折由业主和物业双方自行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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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咨询关于物业有关问题,盼给予官方答复:1、对于长期空置的商品房毛坯房,物业费、垃圾清运费、车位管理费等费用,物业是否应该足额收取?有没有免缴部分?2、物业公司强制将物业费与地下车位管理费捆绑,有没有相关依据?谢谢!
答: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
关于物业公共服务费,《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没有空置房打折规定,因此现在不强制打折,空置房物业费是否打折由业主和物业双方自行协商议定。
关于垃圾清运费,是指将垃圾从小区运往垃圾处置地方的费用,5元/户.月,由物业代环卫部门收取。若未入住,没有产生水电费,可以不用缴纳垃圾清运费。
关于汽车停放费,当物业通知业主车位开启可以停放后,购买了车位的业主需开始缴纳汽车停放费。如物业公司一直未通知交付,从交付之日起缴纳汽车停放费。
关于代办服务费,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代收代交的公共能耗费用。该费用由物业定期公示,按实分摊,业主(含空置房屋的业主)应当按照分摊数额按时交纳代收代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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