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0月12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5620502
电子信箱:fxhjxkk@163.com
通讯地址: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环境许可科窗口
邮 编:273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费县金朗板材厂年产2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
费审批环境〔2019〕20号 |
2019.10.12 |
2 |
费县麒桦木制品厂年产1.2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
费审批环境〔2019〕21号 |
2019.10.12 |
3 |
费县涑康板材厂年产1.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
费审批环境〔2019〕22号 |
2019.10.12 |
4 |
费县银香山木材加工厂年产1.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
费审批环境〔2019〕23号 |
2019.10.12 |
5 |
费县兆发木材加工厂年产2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
费审批环境〔2019〕24号 |
2019.10.12 |
6 |
费县朱田镇人民政府费县朱田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 |
费审批环境〔2019〕25号 |
2019.10.12 |
大家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欢迎留言讨论,
您的点赞、分享、收藏、转发
都是对小编的支持!
关注最新 热点 资讯 ↓↓↓
长按二维码 获取更多资讯
推荐阅读


↓↓↓免费发布-便民信息·招聘求职·房屋租售
下方⇙⇙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