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

北纬雅苑业主::你们有没有权力分配人防车位?
开发公司工作人员:我不能回答你这样的问题,我们按照原来的政策和条件去操作。
北纬雅苑业主:但是你和我们签合同能签二十年吗?
北纬雅苑业主:三年后合同怎么办呢?
开发公司工作人员:继续。
那么

律师 张健:人防车位在政策上允许在平时用于民用,开发商作这样的承诺,并不直接违反有关的人防法律规定,所以这样的承诺对消费者购房户来说,这是一个有效的承诺。如果他无法履行,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发稿前记者了解到
人防车位可以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对于不允许买卖的人防车位来说,通常是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在江苏省人防车位租赁期不得超过3年: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在实地标注。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对人防车位租赁期明确规定不得超过3年,因此超过3年的人防车位租赁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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