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临沂罗庄区33岁的孙某某,本是盗窃案的受害者,却因“报复”心理作祟,受害人变盗窃嫌疑人,尝到“甜头”后更是将其作为快速来钱的歪路子。一年多的时间内,他多次流窜至临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费县、蒙阴、郯城、莒南及日照莒县等地采用破窗方式疯狂盗窃汽车内财物,累计作案50余起,涉案价值10万元,最终被费县警方于2019年12月14日抓获归案。


汽车内财物被盗案频发
警方不懈努力抓获嫌犯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安逸生活不求上进
作案起因竟是为泄愤
面对审讯和大量的铁证,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对多次砸破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孙某某交代,他的父母开办了一家工厂,家庭条件十分优越。本应该知足常乐的他,却在安逸的环境里无所事事,整日开着姐姐的车到处在附近几个县城瞎转悠。
说起孙某某的作案动机,多少有一些戏剧性。原来,他家中的车窗玻璃曾被人砸坏,车内的财物也被“一扫而空”。而且孙某某有一个钓鱼的爱好,和钓友聊天中得知,他们的车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河边比较幽静不易被发现,而且钓鱼的时候神情要专注,往往忽视了汽车内财物的保管,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忿忿不平的孙某某便萌生了砸汽车玻璃盗窃他人财物以泄私愤的念头。于是,自2018年6月份以来,他经常驾驶车辆在沿河及水库附近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



作案工具逐步升级
愧疚心理难掩犯罪事实
(被盗的现金及外币)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费县公安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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