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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临沂交警接到网友举报:1月16日8时许,在北城新区新方嘉园北门路段,一辆车牌号为鲁QN***1的车辆强行变道加塞。
接到举报后,直属三大队迅速进行核实调查处理,依法将涉事驾驶人传唤到大队接受调查。在证据面前,驾驶人周某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承诺今后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谨慎驾驶、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直属三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周某某做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变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2款: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罚款100元。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
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需要我们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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