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费县公安局采取硬核措施,对辖区娱乐、服务等行业开展网格化重点巡查。2月4日,朱田派出所民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宾馆未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私自开门营业,造成人员聚集,为疫情防控工作埋下了安全隐患。

后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宾馆老板梁某在未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朱田镇驻地经营宾馆。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梁某明知道公安机关已经下发了宾馆、娱乐场所暂停营业的通知,仍然心存侥幸、偷偷开门纳客,且未采取任何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增加了疫情传播的风险。

梁某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1000元,对其违法经营的旅馆予以取缔,并追缴其违法所得1000元。
抗击疫情,需要大家上下齐心。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对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费县公安将给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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