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言
两名公司员工利用夜班之机相互勾结合伙盗窃公司内部财物变卖分赃,在半年多的时间里获取非法利益30余万元。日前,莒南警方根据线索深挖细查,成功打掉一涉案价值巨大的盗销公司财物的犯罪团伙,两名公司内部的“蛀虫”连同收赃者三名涉案人员皆被批准逮捕。

今年6月份,莒南县公安局坊前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辖区一家大型企业务工的朱某涛有盗窃本公司财物外销牟利的嫌疑。民警对掌握的线索进行细致侦查,经过连续一个多月的持续侦查,民警最终掌握了朱某涛伙同本单位另一名职工张某龙盗窃的确凿事实。7月17日,民警快速出击,依法将朱某涛及张某龙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同时被抓的还有涉嫌为两名犯罪嫌疑人销赃的朱某卡。

朱某涛,男,46岁,莒南县坊前镇某企业工人,在该公司担任电炉长;张某龙,男,52岁,是该公司装载机司机。据查,自2019年10月份以来,朱某涛伙同张某龙多次利用夜班自由活动之机窜至厂区内五金仓库、电炉维修车间盗窃纯铜电极接触元件,后销赃至坊前镇朱某卡经营的废品收购站。该团伙共盗窃纯铜元件约7.5吨,销赃获利达3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朱某卡(男,32岁)在明知朱某涛等所销售的纯铜元件为盗窃所得的情况下,多次以低价收购其盗窃的赃物,数额达30余万元。朱某卡将赃物变卖至临沂市某金属商城,获利约12000元。
因涉嫌盗窃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朱某涛、张某龙、朱某卡三人均被莒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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