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回顾
1月12日16时许,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义堂中队民警接到系统提示:一辆车牌号为鲁QG6***的小型汽车逾期未检验。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对该车辆进行拦截。

紧接着,在G327国道执勤的民警将违法车辆拦停。就在民警对该车驾驶人王某证件进行核实时,发现其身上有明显的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还发现该车辆未保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原来,家住费县的王某到临沂亲戚家参加葬礼,席间小酌了几杯。饭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成想半路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车辆和驾驶证进行扣留,并对其未按规定检验、未保责任强制险、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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