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国红十字总会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中红字〔2021〕3号),对368个积极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事业的城乡社区、学校、志愿服务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中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我县探沂镇王富社区榜上有名,获“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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