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生态环境公示
临沂市
◆ 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费县部分
为切实加强重点污染源动态监控和管理,不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确定了《2021年临沂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排放标准、技术规范和排污许可证确定的排污环节、排放口和污染物种类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联网运行,按照排污许可要求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及时、如实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现摘录2021年临沂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费县部分)公布如下: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13家)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6家)
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9家)
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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