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鸡肉里面检出五氯酚酸钠
还提供不了索证索票?
那你摊上大事了!
临沂这家炒鸡店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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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鸡8只共40斤,涉案货值2320元;当事人也无法提供索证索票、检测报告等材料。
2021年6月1日,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对当事人给予了“没收违法所得800元,罚款19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是氯代烃类杀虫剂和杀真菌剂。国家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五氯酚酸钠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 会造成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可能是饲料中药物残留导致。
这家炒鸡店你去吃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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