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8日下午,受害人周某将租赁铲车卖掉的嫌疑人邢某扭送至临沭县公安局白旄派出所。周某称邢某租赁了自己的铲车,却私自将铲车卖掉。
办案民警询问得知,6月5日,邢某以每天300元价格与周某签订铲车租赁合同,租赁了一辆953大铲车,并支付了5天1500元的租赁费。然而当天夜里,邢某便将该辆953铲车以68000元的价格卖掉,为防止周某察觉,6月12日,邢某又再次支付了1500元的租赁费用。但10天的租赁期过后,周某见邢某既不续付租金也不送回铲车,便起了怀疑。6月18日下午,周某找到邢某要求开回铲车时,邢某才承认铲车已被他卖掉。
面对民警的讯问,邢某不仅交待了他将租赁周某的铲车卖掉的诈骗经过,还供述了另外几起合同诈骗案。原来,自今年5月3日至6月9日,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邢某利用自己在当地铲车行业圈内人熟之便利,打着租赁铲车的幌子,将以每月7000至9000元的价格先后租赁了5台铲车及1台压路机,并转手卖掉,涉案价值24.6万余元。
不义之财富且贵
实在是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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