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费县探沂镇人民政府
地址:费县探沂镇驻地
联系人:赵秀峰
联系电话:15564928220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费县旭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费县探沂镇薛家村
联系人:林海
联系电话:05396297666
三、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费县探沂镇石行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FXXDSL-2021070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概况:
1、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土石方开挖及清淤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一标段(0+000-2+550/阳光热力-S229省道)招标控制价4716478.33元;二标段(2+550-5+150/S229省道-丰收河)招标控制价1570081.51元。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程工期:100日历天。
4、工程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投标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①被法院、建设、水利、道路、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②以往承担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③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资料:
(1)有效期内的施工资质证书;
(2)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社保证明(2021年上半年度,明细到个人);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中标后严禁更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社保证明(2021年上半年度,明细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6)“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页面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证明页面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三日内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打印截图并盖章);
(7)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企业诚信库认证,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七、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24日,每日8:30-17:30时)各投标人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10日09时30分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二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具体缴纳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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