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发现线索,近日,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对涉嫌“买分卖分”违法的张某(男,50岁,费县梁丘镇张庄村人)、孙某(女,35岁,郯城县沙墩镇株柏五村人)进行传唤,并连续开展工作,迅速固定证据。
经调查,张某、孙某在罗庄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大厅附近,通过电话、微信联系买卖驾驶证分,提供虚假证言,帮助驾驶员处理违法,从中获利。
目前,罗庄大队将张某、孙某依法移交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驾驶证分不是想买就能买
也不是想卖就能卖的
卖分、买分、中介“黄牛党”
统统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对“买卖分”违法
临沂公安交警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坚决重拳打击
请广大群众杜绝侥幸
切勿以身试法!

长按二维码
获取更多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