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使者
是来自社会工作一线的人才
他们是和谐的表率
我们呼唤和谐使者
临政办字〔2021〕94号

修订后的《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从2020年1月17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沂蒙和谐使者每年选拔1届,每届选拔10人,管理期限为4年。在选拔范围方面,沂蒙和谐使者重点从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专业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管理期内沂蒙和谐使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沂蒙和谐使者名单纳入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库,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部分沂蒙和谐使者参加市情考察、咨询等活动。强化教育培训,市民政局在评选当年或下一年度对新评选产生的沂蒙和谐使者轮训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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