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长安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东南。东至埠前店居委集体土地,西至滨河东路,南埠前店居委集体土地,北至埠前店居委集体土地。
长安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西北。东至滨河东路,西至埠前店居委集体土地,南至埠前店居委集体土地,北至埠前店居委集体土地。
长安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东北。东至埠前店居委集体土地,西至滨河东路,南埠前店居委集体土地,北至指挥庄居委集体土地。
长安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西北。东至滨河东路,西至埠前店居委集体土地,南至埠前店居委集体土地,北至埠前店居委集体土地。
皇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东南。东至指挥庄居委集体土地,西至滨河东路,南至埠前店居委集体土地,北至皇山路。
芝麻墩街道指挥庄居委,东至滨河东路,西至指挥庄居委集体土地,南至指挥庄居委集体土地,北至巩家村集体土地。
芝麻墩街道指挥庄居委,东至指挥庄居委集体土地,西至滨河东路,南至指挥庄居委集体土地,北至指挥庄居委集体土地。
皇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东北,东至指挥庄居委集体土地,西至滨河东路,南至指挥庄居委集体土地,北至巩家村集体土地。
马家石河村委,东至临沂东部生态程有限公司,西至滨河东路,南至李公河西路,北至马家石河村委用地。
香港路与珠海路交汇处西北,东至香港路,西至政府储备地,南至珠海路,北至政府储备地。
长安路与沃尔沃路交汇处西南,东至临沂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临沂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顺路,南至李公河,北至临沂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沃尔沃路与规划锦州路交汇处西北,东至沃尔沃路,西至国际生命健康城规划四路,南至规划锦州路,北至国际生命健康城规划二路。
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地块8拟用于滨河东路项目建设,地块9拟用于沂蒙文化中心配套道路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0-地块12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463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地块10拟用于中央商务区成片开发商业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地块11拟用于中央商务区成片开发住宅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12拟用于国际生命健康城片区成片开发商住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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