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
2022民生领域案件
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第一批)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抓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惩重处,强化曝光,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2022年1月27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泰安马拉磨油脂调料有限公司生产油脂酸败的香油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20元;罚款65000元的行政处罚。
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也是衡量脂肪质量的重要标志。脂肪在长期保藏过程中,由于微生物、酶和热的作用发生缓慢水解,产生游离脂肪酸。而脂肪的质量与其中游离脂肪酸的含量有关。一般常用酸价作为衡量标准之一。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度和精炼程度越好。如果酸价过高,则会导致人体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
2022年1月10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泰安仁和物业有限公司使用的电梯发生异常情况未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发生异常情况的电梯并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4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对新泰市石莱镇传江加油站销售不符合标准的0号(VI)车用柴油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29.09元;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13日,泰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泰安市泰山区德尚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7日,泰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泰安益洁神秀口腔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医疗广告不同于一般的商业广告,医疗行业专业技术强,涉及人民的生命健康,虚假医疗广告误导患者,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该案的查处,对企业敲响了警钟,有利于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净化了医疗广告市场环境。
2022年3月30日,新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段某某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25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2月18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肥城市康健保健用品店销售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的食品案件,移送肥城市公安局,2022年3月1日收到肥城市公安局立案告知书。
2022年3月23日,东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东茂元置业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东平房产网等网站对净水设备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月5日,东平县市场监管局接线索后,执法人员依据监管职责对当事人的茂元·贵和兰亭销售中心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将线下展示的馈赠“净水器”宣传为“直饮水入户”和“直饮水入户净享纯水生活”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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