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6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推动提升住宅工程交付质量的通知》,《通知》指出,去年以来,青岛、济南等市聚焦住宅工程交付质量问题,积极探索“先验房后收房”模式,取得良好成效。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是对商品住宅“交付验收”流程的再造和细化规范,提前创造条件让业主全面了解、现场查验房屋质量状况,对于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提前解决质量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站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指导,抓好制度落实,推动提升商品住宅交付质量,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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