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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多家企业和个人被处罚
8月4日,督导检查发现,兰山区汉庭酒店通达路店店长袁某,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未通知前台工作人员和续住旅客每日进行核酸检测,两名前台工作人员超7日未做核酸检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袁某、任某、彭某涉嫌拒绝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决定给予店长袁某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前台任某、彭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河东区汤头街道持续加大依法惩处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2022年8月3日19时,葛沟派出所在对辖区重点公共场所例行检查时,发现某某奇缘婚纱摄影店负责人邵某某、葛沟前村村民陈某某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决定分别给予二人罚款200元、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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