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万物始茂,迎夏而立
“沂蒙风暴”集中执行行动
自“春季攻势”之后
“夏季战役”正席卷而来……
执行路上注定不会一帆风顺
暴力抗法?
阻挠执行?
无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司法权威岂容暴力挑衅!



执行现场
“有人手持铁锤阻挠执法,申请加派警力……”费县法院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组织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往事发现场。
因被执行人某村委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费县法院对该村委会负责人李某依法进行传唤。在传唤过程中,李某抵触情绪较大、拒不配合,其家属孙某在阻挠执法过程中不仅对执行干警进行谩骂,更是持铁锤推搡,威胁、袭击执法人员。
执行干警毫不畏惧,对李某释法明理:“你作为村委会的负责人要知晓利害关系,主动配合法院工作,积极履行义务……”
同时,申请加派警力成功将孙某控制。
事发后,费县法院对孙某阻挠执法行为作出司法拘留10日的惩戒措施,对被执行人某村委会罚款50000元,对该村委会负责人罚款10000元并司法拘留15日。
后李某和孙某均主动承认错误,亲自书写具结悔过书,并交纳罚款,法院决定提前对其解除拘留。
司法权威不容挑衅
法院的执行行为具有法律权威性
不容亵渎、不容践踏、更不容侵犯
对于李某及孙某这种无视法律、暴力拒执的行为,费县法院将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加入热点 资讯群 ↓↓↓

长按二维码
获取更多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