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5)苏0681执恢99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徐卫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徐卫,男,1976年2月29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619760229****,汉族,住启东市汇龙镇庙效村七组36号。
未履行标的额:1300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经分配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二O二五年五月六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5)苏0681执1334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邢凯华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邢凯华,男,1988年1月19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8119880119****,汉族,住启东市东海镇兴旺村六组344号。
未履行标的额:2423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经分配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二O二五年五月七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15)启执字第00350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王卫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王卫,男,1976年9月5日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619760905****,住启东市汇龙镇华石新村2组154-1号。未履行标的额91653.81元及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183925。
附照片

二O二五年五月八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3)苏0681执4761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学中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张学中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张学中,男,1970年3月12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219700312xxxx,汉族,住连云港市灌南县北陈集镇安淋村五组4-113号。
未履行标的额222843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奖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二O二五年五月九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5)苏0681执1544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施潜潜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施潜潜,男,1986年4月21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8119860421****,汉族,住启东市东海镇东余镇村二十一组60号。
未履行标的额:2600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经分配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二O二五年五月十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5)苏0681执1006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施金鑫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施金鑫,男,1985年3月27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8119850327****,汉族,住启东市汇龙镇团结新村13号楼306室。
未履行标的额:2720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经分配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二O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5)苏0681执405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钱裕新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钱裕新,男,1968年1月2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619680128****,汉族,住启东市汇龙镇紫薇三村65号。
未履行标的额:1400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经分配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二O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5)苏0681执681号一案中,被执行人卢丙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卢丙义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卢丙义,男,1988年2月16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新河村卢大圩组。
未履行标的额499489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并分配给本案申请执行人的金额的5%,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奖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二O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5)苏0681执1038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蒋金兴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蒋金兴,男,1971年6月19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619710619****,汉族,住启东市东海镇建民村五组30号。
未履行标的额:4127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经分配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二O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5)苏0681执1443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黄渐渐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黄渐渐,男,1982年6月27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8119820627****,汉族,住启东市北新镇三杰村三十二组5号。
未履行标的额:9485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经分配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二O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