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兼顾城市市容环境与道路交通安全,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现决定在主城区临时设置1处本地应季农副产品疏导点(详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指本地应季农副产品是指启东市本地自产自销的应季瓜果、蔬菜等。
二、本次设立的便民疏导点为临时设置,非永久使用,如遇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等需要取消或迁址,经营者须无条件配合。
三、经营者须严格在指定区域、时间内经营,不得擅自扩大摊位、高音揽客、乱扔垃圾、转让摊位;经营结束后须清理场地,做到人走地净。违反规定者取消经营资格,并依法处罚。
具体事宜请咨询相关管理单位:启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市容中队(汇龙镇公园中路842号北街道办事处后楼二楼 0513-83218956)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