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2026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登记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本市户籍中凡年满60周岁,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
1.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
2.未生育而依法收养一个孩子的夫妻;
3.符合我省生育政策规定,经过批准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生育前死亡,之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孩子的夫妻。
农村居民中已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的不享受本奖励扶助金。
二、确认程序
本人到村委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并张榜公示→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复核并张榜公示→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三、奖励标准
2012年1月1日起,奖励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四、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户口簿和身份证(含配偶)·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父母证明·子女出生时间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特定对象的材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收养证或收养公证等依法收养子女的证明;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三)其它特殊情形所需材料:以村委会通知为准。
五、申报时间
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申报地点
(一)本人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
(温馨提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随时申报)
全市各镇(管委会)咨询电话
汇龙镇:83117997
近海镇:80673846
海复镇:68183785
王鲍镇:69961891
开发区:68528211
圆陀角:68039056
北新镇:68261705
惠萍镇:83795444
寅阳镇:80923897
东海镇:69961843
南阳镇:68528578,68528579
合作镇:80921570
吕四港镇:83438695
启隆镇:83871237
夏日的蝉鸣
是大自然奏响的乐章
手中的书本
是心灵栖息的港湾
这个夏天,让我们一起读书
在墨香中寻找内心的清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