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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Q1-02、Q1-05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Q1-02、Q1-05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4日起至2022年9月3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16层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邮政编码226001,信封上请注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Q1-02、Q1-05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kfqzgj2021@163.com。
联系电话:0513-89199290
一、调整原因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中心区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考虑到地块周边交通影响、配套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合理性等因素,开发区管委会提出拟对龙腾路东、振兴路南侧部分用地进行调整。
二、拟调整内容
1、将纬十八路(经十四路—东方大道)优化拉直。
2、将振兴路南、龙腾路东侧的居住区配套设施调整至天星横河南、经十四路东侧,与居住地块统筹设置,并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站功能,原地块调整为居住用地。
3、将振兴路南、经十四路东侧的幼儿园调整至纬十八路北、经十四路东侧,原地块调整为居住用地,同时取消其东、南侧的规划支路。

调整前

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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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兴路南、竹林路东侧地块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兴路南、竹林路东侧地块详细规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4日起至2022年9月3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16层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邮政编码226001,信封上请注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兴路南、竹林路东侧地块详细规划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kfqzgj2021@163.com。
联系电话:0513-89199290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德合路、南至学成路、西至竹林路、北至瑞兴路,规划用地面积约12.03公顷。
二、规划内容
1、拟在瑞兴路南、竹林路东规划职工公寓1处,用地面积2.36公顷。
2、职工公寓地块沿竹林路设置30米宽绿化带,沿瑞兴路设置20米宽绿化带。
3、保留现状竹行中学及竹行派出所。派出所东侧规划为弹性用地。
职工公寓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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