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假”
梦想在征途
面对即将开启的十一月,一些新的制度规定也引发人们的关注。《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近期正式公布,其中明确了“痛经假”,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对于此次云南省规定的“痛经假”,其实并不是新事物,在此之前的1993年,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就有类似的规定。规定了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一些地方也对此进行了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休假,并在工作中予以适当照顾。
因为网络的便利,网友更容易获取资讯,对这个暖心的消息,也积极参与传播和讨论。从网友的评论看,总体是积极正面的,认为这是以人为本,真正为女性着想,维护女性的权益。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男女平等的意识早已深入人心。但从生理上进,男女又是不平等的,女性每个月都要过一次生理关,有可能面对的是极大的痛苦。而她们仍然要坚持工作,还要照顾家庭和孩子,就就意味着,同样做一件事情,她们要付出的更多。
规定是好的,重要的是如何落实好。这就需要整个社会的力量,共同维护好女性的权益。作为女性职工,一定要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女性是弱小的,理应得到人们的关爱,既要用现有的法规制度来保护她们,也要用我们的力量去呵护他们。母爱是最伟无私的,对女性的关爱,就是对人类本身的关爱。
梦想在征途
梦想在征途,奋力终梦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