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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财政”到“财政国家”:咸同年间中国的财政巨变

从“国家财政”到“财政国家”:咸同年间中国的财政巨变 科学出版社
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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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咸丰、同治年间(简称“咸同年间”,1851—1874 年),中国经历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发生了自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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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1840年的第一次鸦片战争是西方打开中国门户的关键之战,中国从此走上了一条和传统迥异的道路。但中国社会的真正转型,却发生在稍后的咸丰、同治年间。咸丰、同治年间(简称“咸同年间”,1851—1874 年),中国经历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发生了自传统社会以来最为激烈的变动。咸同年间既是清朝统治者起死回生的阶段,也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

 

在中西交锋及太平天国运动的交互作用下,旧有的各种制度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不仅无法应付当时的各种临时性需要,连之前的一些功能也逐渐消失,只能任由新鲜事物萌芽、发展和壮大。就财政体制和财政结构而言,咸丰、同治年间的中国,也经历了从国家财政到财政国家的巨大转变。这种转变,经晚清和民国,而后达到高潮。


太平天国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同时也是清代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运动,对近代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清代财政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在太平天国运动的冲击下,旧有的财政体制基本失效,为避免彻底失败的命运,清廷从上到下都开展了前所未有的自救运动。为应付危机,清朝统治者被迫抛弃了“不加赋”的祖制,动用一切常规和非常规的财政金融手段,来搜刮银钱、拼凑军费。

 


大致而言,咸丰、同治年间的财政,是从中央到各省全面挽救财政困难的自救过程,也可以说是从捐输和铸造大钱等传统政策失败,到厘金、洋税等新兴商税大幅度增加和确立的过程。此消彼长,传统的农业型租税收支结构在这一时期发生了巨大扭转,原有的财政制度全面崩溃并开始了向以工商业财政税收为主体的转型。虽然对统治者而言,这种转型是被迫的、无奈的。

 

这一时期,传统的中央集权格局也受到挑战。中央与地方、省份与省份之间的部门利益矛盾变得明朗起来,不再遮遮掩掩。尤其是中央税与地方税的分野,格外引人注目。面对战火纷扰及战后凋敝的困难,中央或是通过权力频频强行指派、摊征,或是通过哀求希图地方各省顾全大局,设法救济中央;但另一方面,中央对于地方的各种实际困难又往往充耳不闻、敷衍了事。与此同时,各省督抚也纷纷奏疏,要求朝廷体贴民情、推行减赋,但私下里又拼命加征厘金,截留财源,以图自便。

 

相较清前期较为整齐划一的中央高度集权财政体制而言,咸丰、同治时期的中央财政权力显得极为分散和力不从心。清朝统治者通过准许各省督抚自筹饷需,地方督抚得以控制部分税源,以供练兵、平叛灭匪,从而把清朝的寿命延长了数十年,但却对整个国家产生极大危害,直接为民国时期的军阀割据和混战埋下了伏笔。

 

咸同年间,由于在镇压太平军过程中创办的厘金和海关税收的大幅度增加,以及战争之后的善后、洋务等支出费用的激增,清王朝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结构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新增的收入和支出,并不在清前期已经成为固定内容和管理模式的经制收支之内,再加上战争时各省独立财政利益的形成,清政府难以对新增收入和支出进行有效控制,进而导致旧有的财政管理体制失灵,“实不足以尽度支之全”。这一经制与非经制的矛盾和冲突,背后正是中央政府力图恢复传统管理体制与各省不断扩张财政自主权两者之间斗争的尖锐反应。

 

这一时期的清朝,显然缺少治国兴邦的雄才大略之人。包括中兴名臣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在内的诸多名臣,都不足以带领清朝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各省督抚往往只知保障各自辖区内的利益,置大局于不顾。画地为牢的部门利益,直接导致了国内经济的阻滞、民族工业的落后、边地防务的空虚,最后的结果就是中国近代化的迟缓。这一恶果,也在中日甲午之战中显露无遗。

 

熊彼特在《税务国家的危机》中曾提出过领地国家和税收国家的概念,认为前者必将向后者转变,后者最终也会走向灭亡。这里所说的税收国家,是指以税收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国家形态。后来,马克·奥尔默德与玛格丽特·鲍尼等用这一理论解释欧洲历史上的国家与社会变迁,提出了“财政国家”(fiscal state)的概念,即具有“自我持续增长”特征的国家,能够通过借贷手段解决财政支出问题,并且能够通过税收保证偿还。

 

咸丰、同治年间的财政,与西方的发展道路并不完全相同,但这一时期厘金、洋税地位的上升并最终超过地丁钱粮,却和西方财政的演变有异曲同工之处。虽然是一种被动的转变,但这一时期清廷既经历了“量入为出”到“量出为入”指导思想的转变,也使得财政这一本为常规的、日常的行政活动,变成了清廷一切行政活动中的重中之重。有鉴于此,本书名之曰“从国家财政到财政国家”。

 

咸同年间,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省全力应付战时军需,收支极度混乱,钱粮奏销几乎完全停顿。这段时间的全国岁入岁出,在官方记载中几乎空白,留存下来的零星记载,很难据以推断收支全貌。与此同时,因银钱比价混乱和通货膨胀等原因,可资利用的数字也必须进行小心分析才行。这些无疑都加大了研究这一时期财政状况的难度。

 

财政是国家政权得以生存、国家机器赖以运转的经济基础,也是国家为实现其基本目标与职能,参与和管理国民收入的分配而形成的各种活动与分配关系。财政是政治与经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联系纽带,本书即欲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依托档案等相关史料,对这一时期的财政状况做系统分析。同时,更希望能通过本书,再次强调政治因素在国家转型、社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至于目标是否能够达到,还有望于读者诸君批评指正。




本文摘编自倪玉平从国家财政到财政国家:清朝咸同年间的财政与社会 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3)文前部分。

倪玉平,1975年生于湖北汉川,历史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2007年)、美国哈佛燕京访问学者(2011-2012年)、荷兰格罗宁根大学客座研究员(2015年)。曾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出版《清朝嘉道财政与社会》(商务印书馆,2013年)、Customs Duties in the Qing Dynasty, ca.1644-1911(Brill,2016)等著作。目前从事明清史、尤其是经济史的研究。

ISBN 978-7-03-052367-9

责任编辑:李春伶


从国家财政到财政国家:清朝咸同年间的财政与社会 是首部研究清代咸丰、同治年间国家财政体制与财政结构转变的专著。咸丰、同治年间,清政府的财政制度在经历数千年未有之变局的背景下,发生了重大转变。本书依托大量的档案、官书、政书、方志等相关史料,从农业型财政的固化、战争与旧体制崩溃、重建新体系、财政改革、收支结构演变、财政与社会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分析,揭示了捐输、加派等传统财政措施的失效,厘金、洋税、海关等新兴工商税作为财政收入主体的确立,以及清政府财政理念从“量入为出”到“量出为入”的转变过程。本书资料宏富,论证严谨,可堪参用。本书适合历史学和经济学领域的相关研究人员,对清代历史感兴趣的人士也可阅读使用。



(本期责编: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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