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澎湃新闻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针对他们的抗诉申请,12月8日,深圳市检察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庭审理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因无端猜疑,对被害人潘某某心生不满并伺机作案。《不抗诉理由说明书》显示,检察院于2025年12月8日作出不抗诉决定。
被害人母亲告诉记者,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钟某某没有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深圳中院于11月28日对一名初三女孩被同班同学杀害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钟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被害人的父母向深圳市检察院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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