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庭前,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代理律师态度坚决,称会拼尽全力为受害者母亲争取应得的公平和正义,质疑被告精神鉴定报告有重大问题。
12月13日,被害人的母亲称已为民事诉讼出庭做好准备,希望法院判处凶手死刑、立即执行,为女儿讨回公道。
案情回顾:
案件发生于2024年6月9日13时许。梁某某携带刀具,前往被害人王某雅家门口敲门滋事。王某雅察觉异常后通知其母亲并联系物业。保安黄某乾到场劝离梁某某,但梁某某拒绝离开。
随后,王某雅与梁某某发生争执,梁某某持刀对王某雅进行捅刺,致其受伤。经120急救人员现场抢救无效,王某雅死亡。
司法鉴定显示,梁某某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被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被害人母亲王女士表示,其女与梁某某素不相识,她无法接受鉴定结果,希望依法严惩凶手。
王女士称,她那时候没想那么多,还以为是隔壁才搬来的新住户,凶手看起来干干净净的,还主动向其打招呼询问是否忘带钥匙 。
11月20日,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开庭,经过11小时左右的庭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休庭。
王女士说在晚上8点左右,代理律师给她发消息说,梁某某临时决定解除她的辩护人,试图通过这样的手段,拖延对她审判的时间。
王女士称庭审期间,梁某态度非常嚣张,多次打断公诉方的问话,并声称自己没有患精神病,自己当时是正当防卫。王女士认为梁某某正是想通过这样反常的表现来让法官认为她是真的有精神病,从而逃脱应有的惩罚。
12月15日,被害女孩母亲回忆起上次庭审细节称,“被告人多次打断并反驳我的发言,还说是我女儿让她站上被告席”。
受害者母亲告诉大象新闻记者,“凶手没有对保安动刀,只对我的孩子捅了10多刀,保安还去拉她了,凶手的目标非常明确,一般精神病都是无差别杀人”。对于凶手的精神鉴定报告,被害人母亲并不认可,“凶手以正当防卫为自己脱罪,逻辑清晰,怎么可能是精神病 ?”
凶手称自己为正当防卫,做笔录时称哪条法律规定我不能敲门
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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