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宣判,对被告人廖某宇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随后,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廖某宇案的判后答疑”:
此前报道:
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一审宣判:廖某宇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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