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输送有哪些常见类型?
导语
什么是利益输送?利益输送都有哪些常见类型?利益输送可能违反哪些纪律、法律?
本文内容摘编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特进行整理,供读者探究学习,提高纪法知识。
Q1
什么是利益输送?
作为廉政语境下的一类腐败行为,利益输送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将公共利益转换成私人利益的活动过程,其实质是公权力的私有化使用。
Q2
利益输送都有哪些常见类型?
常见类型主要有以下四种,分别为:
(一)贪污侵占型
(二)为亲友谋利型
(三)权钱交易型
(四)权权交易型
PART 01
贪污侵占型
定义:
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将本人可支配和控制的公共利益直接转移给自己。
典型方式:
以购买办公用品、参加会议培训、公务接待等名义虚列或多列经费开支的行为;
在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或改制过程中,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职权隐匿企业资产,进行“体外运作”,趁机侵吞占有的行为。
可能构成的违纪违法:
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在违纪层面可能构成本人侵占公私财物、占用公物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职务违法层面可能构成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本人谋取私利,违反规定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等职务违法行为;
犯罪层面可能构成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犯罪行为。
PART 02
为亲友谋利型
定义:
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将本人可支配和控制的公共利益转移给自己的近亲属、情妇(夫)及其他特定关系人。
典型方式: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投资入股;
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特定关系人经营,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产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产品等。
可能构成的违纪违法:
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违纪层面可能构成利用职权为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工程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利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职务违法层面可能构成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私利,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等职务违法行为;
犯罪层面可能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滥用职权罪等犯罪行为。
PART 03
权钱交易型
定义:
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向请托人输送公共利益,作为回报,请托人以现金、干股、房产等形式向公职人员或其特定关系人输送私人利益。
典型方式:
该行为是一种双向型利益输送活动,公职人员用公共利益换取私利,请托人用私利换取公共利益,交易双方各取所需。
可能构成的违纪违法:
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违纪层面可能构成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亲属、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职务违法层面可能构成贿赂、向公职人员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等职务违法行为;
犯罪层面可能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等犯罪行为。
PART 04
权权交易型
定义:
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对方的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典型方式: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利用手中经营管理职权,相互为对方及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可能构成的违纪违法:
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违纪层面可能构成相互利用职权为对方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职务违法层面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行为;
犯罪层面,如果该种利益输送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
供稿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丨白伟志
审核丨李勇、赵蓟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