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清景明,万物皆显,又一年清明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文明节俭祭祀新风尚,让清明节更清明,现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对公司全体党员干部作如下提醒:
1、严禁组织参与宗族群体聚集性祭祀活动。
2、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公司所属项目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旅游,探亲访友活动。
3、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4、严禁使用公款或由公司所属项目承担费用安排到风景名胜区、农家乐等场所吃饭住宿等活动。
5、严禁借治丧、祭扫之机大操大办、收受钱物。
6、严禁借祭扫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
7、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发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其他福利。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文明祭扫,做清明时节的“清廉人”。
举报电话:13683369064
举报邮箱:zjsgjzcbjw@163.com

稿件来源丨 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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