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率先!
福州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
参保、缴费有大变化!

记者获悉,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医疗保障服务,满足参保群众多样化需求,福州市医保中心创新医保服务新模式,继在全省率先推出七项非查询类医保业务“秒批、秒办”服务后,在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上再下功夫,率先在全省推行灵活就业人员“线上”参保、缴费。
据悉,已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州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续缴2021年度职工医保费的,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全年职工医保费4186.08元(按现标准348.84元/月计算)。
记者了解到
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
市医保中心积极
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实行“线上办”
线上办理渠道有以下两种
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zwfw.fujian.gov.cn/),在“特色专栏—福州市智能审批”选择要办理的参保登记事项,按照指引如实填写,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数据,符合条件的,秒批办理;
登录“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选择“医保中心—服务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按照指引如实填写并上传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与此同时,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
缴纳职工医保费
市医保中心优化了缴费方式
实行批量扣缴和自助申报模式
原则上,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职工医保按年一次性缴费
“已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州市职工医保,续缴2021年度职工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全年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合计4186.08元,缴费时间与往年不同,做了调整。”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享受,上述缴费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21年1月1日起未缴费到账的,暂停职工医保待遇;2021年3月31日前补缴欠费的,中断缴费期间可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2021年3月31日前未补缴欠费的,从2021年4月1日起视为自动停止职工医保关系,中断参保期间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在重新申请续保缴费后,才可恢复职工医保关系,并按中断补缴和等待期有关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此外,针对不少参保人员关注的热点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
还给予了详细解答
编辑:林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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