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到一年求职季,高校毕业生找工作所需的材料如何准确获取?一起来看——
成立“就业创业服务一件事”专窗
01
成立“就业创业服务一件事”专窗,受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和“创业”2个“打包一件事”。原先,企业群众在办这些“一件事”时,需要跑多个窗口,提交多份材料,打包之后,申请人只需要在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就业创业一件事”(303号)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便可一次办理流程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相关事项。
具体事项如下(左右滑动查看):
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事项1件
02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调整为即办件由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压缩为即办件。
窗口实景
同样,我们也为大家整理了热点咨询和办事提醒。接着来看:
Q
问题一
A
市人事人才中心窗口
Q
问题二
A
市人事人才中心窗口
Q
问题三
A
市人事人才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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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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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转递档案时应严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任何正规的人才机构都不能接收个人自带的档案,千万不要把档案放在自己手上,以免造成后续不必要的困扰。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寄存证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无享受住房补贴证明”“流动人员待就业证明”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五个事项已在“e福州”App上线,申请人使用手机便可以即时办结并领取结果,直接“掌上办”,不需要再到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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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上的“初心”课堂
【党史党建专栏】
《廉政准则》规定( )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主管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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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窗
主办: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福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编辑:林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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