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批550套房源
符合3项条件即可申请
……
好消息!
福州两部门联合公告
在榕就业创业台胞
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即日起至12月15日
满足条件的申请人
可向就业创业所在地区
台港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经受理、初审、复核通过
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
转市国有房产中心实施实物保障
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及大学城(含高新区)有稳定工作,与所服务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在上述地区自主创业,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取得我市台湾居民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及大学城(含高新区)无自有住房。
首批申请房源为香槟花园
位于晋安区连江北路
共550套
保障家庭可自愿选择
下靠承租较低户型档次的公共租赁房
其中45平方米户型166套、55平方米户型274套、65平方米户型110套。按照规定,1人户保障家庭配租45平方米户型、2人户家庭配租55平方米户型、3人及以上户配租65平方米户型。
若申请人符合人才标准
适用相关人才政策
按照人才优惠政策或公告要求
提请人才资格审核部门认定后
转市国有房产中心
兑现租金优惠部分

两岸青年参观台湾社区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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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福州日报
主办: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福州新闻网
编辑:林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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