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人才工作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深入推进“才聚晋安”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晋安区优秀人才为推动晋安区高质量发展超越献智献策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激发优秀人才的示范效应、榜样效应,更好地提升晋安区爱才、引才、惜才的营智环境,有力推动晋安区人才工作提质增效,晋安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二届优秀人才选拔工作。
本次优秀人才选拔
实行总量控制
原则上不超过33人
主要面向以下人群
全职在晋安区企事业单位(注册且税收均在晋安区)及在晋安区登记的社会组织工作(在劳动合同或协议期限内)的科研创新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乡村振兴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现代服务业人才、教育领域人才、医疗卫生人才、高技能人才、文体艺术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等11类。
01
·科研创新人才
由晋安区发改局负责,晋安区科协配合选拔具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项目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符合晋安区重点产业、新兴战略产业发展需求,能把握发展趋势、有创新能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近五年内获得市级以上(含本级,下同)科学技术奖项人选优先推荐评选。联系方式:0591-83993589(晋安区发改局)0591-83640505(晋安区科协)
02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由晋安区工信局负责,选拔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企业经营管理业绩突出,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为显著,并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联系方式:0591-83619107
03
·乡村振兴人才
由晋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选拔具有技师、农业技术专业职称,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和区域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业技术科技推广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认定的可优先推荐。联系方式:0591-87480420
04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由晋安区民政局负责,选拔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社区建设、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正等社会服务领域工作满两年以上,并持有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专业性强、社会认同度高、实践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工机构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人才。联系方式:0591-83961321
05
·现代服务业人才
由晋安区商务局负责,选拔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新零售、物流产业、供应链体系、平台经济、外贸发展等涵盖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联系方式:0591-88007909
06
·教育领域人才
由晋安区教育局负责,选拔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为“省学科带头人”或“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已聘高级职称岗位,在教育界影响比较大,有突出贡献;近五年作为成员完成一项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认定的研究课题(以课题结题时间为准);近五年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为准)公开发表1篇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刊、一号多刊、报纸等);近五年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在本区同学科、同专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优秀人才。联系方式:0591-83994197
07
·医疗卫生人才
由晋安区卫健局负责,选拔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为普及健康知识和重大疾病防控做出突出成绩,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并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医学论文至少一篇以上的在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优先推荐评选。联系方式:0591-83921763
08
·高技能人才
由晋安区人社局负责,选拔具有精湛的工艺和高超的生产技术,能传承弘扬工匠精神,具有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在行业协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受同行专家公认度高的,能够承担技能人才培养任务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获晋安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晋安区“技术能手”、晋安区第三届寿山石雕刻“十大新秀”等称号的优先推荐评选(技能人才申报应提供营业执照或工作室落地晋安等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0591-87310136
09
·文体艺术人才
由晋安区文体旅局负责,选拔非遗文化传承人才,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获评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大师职称,荣获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传承非遗业绩突出,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曾培养输送本区运动员获得全运会前六名,或青运会前三名,或为主培养,两年以上并间接输送到国家队的运动员获奥运会前八名的主教练;获得奥运会前八名,或亚运会前六名,或全运会前三名,或青运会前两名的本区运动员。 联系方式:0591-83993755
10
·青年拔尖人才
由晋安区人社局负责,团区委配合选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人才所在企业主营业务应属于我市重点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个人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或市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或市优秀新产品奖(含解决方案奖)、市青年科技奖、市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其他领域市级二等奖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3.作为一线技术人员在我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三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联系方式:0591-83640847(晋安区人社局) 0591-83640442(晋安团区委)
11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
注意
同一申报人
仅限申报一类人才类别
且只能通过一个渠道进行申报
1.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已入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市“闽都英才”的自动纳入晋安区“智囊团”成员管理,与晋安区优秀人才享受同等管理措施及待遇(除奖金外)。
晋安区委、区政府
将对晋安区优秀人才进行表彰
颁发“晋安区优秀人才”荣誉证书
在三年管理周期内
按规定给予有关待遇
周期内每年发给晋安区优秀人才二万元奖金(累计六万元)。
晋安区优秀人才申报科研立项或申请资金扶持时优先安排解决。
晋安区优秀人才每年优先安排参加业务学习、进修和培训活动。
每年组织晋安区优秀人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
晋安区优秀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和学龄前教育阶段的,由晋安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优质学校入学入园。
申报人须于2022年3月31日前
将下列材料
(一式三份,以A4纸打印,附电子版)
报送至相对应的负责单位
1.《晋安区优秀人才推荐表》点击下载.docx、《晋安区优秀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点击下载.docx和《晋安区优秀人才推荐人选简况》点击下载.docx,并附经所在单位盖章的获奖证明复印件;
2.晋安区优秀人才推荐人选考核材料(相关成果佐证材料)。
3.如有疑问,可咨询晋安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591-83640847)。
来源:今日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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