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有补贴
福州两地重要发布!
一起来看看吧
高新区
为进一步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定生产,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全力助力福州高新区一季度“开门稳”,根据省、市相关通知精神,高新区积极落实2023年一季度稳工稳岗八条措施,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稳岗就业,聚力打造产业兴旺、活力迸发福州高新区。
一、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
鼓励企业采取积极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稳工增产,对被市工信局列为福州市扶引龙头壮大产业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业企业,其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均不低于2022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90%(含90%),按每人300元标准和该企业春节当月(2023年1月份)实际参加失业保险非福州籍职工人数,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
二、首次来榕就业岗位补贴
支持来榕在榕就业,对首次来榕就业、省内在榕新就业人员(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在榕稳定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首次参加我省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新增岗位补贴。
三、支持共享用工、调剂用工
鼓励通过共享用工、调剂用工盘活本地劳动力资源,2023年春节期间(1月1日至2月28日),企业、各类用工调剂平台通过共享用工、调剂用工形式安排员工到接收企业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企业补助。单家企业奖补资金上限10万元。
四、支持为企业招工引工
各类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在春节期间(1月1日至2月28日)为重点企业(指榕委办(2017) 10号文所列企业,以及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确定的重点企业)介绍招用新员工、以及新员工个人应聘的,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或个人应聘的新员工奖励。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20万元。对职业(技工)院校推荐20名以上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的,予以3万元奖励补助;每超过10名,再增加1万元奖励补助。
五、支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2023年春节期间(1月1日至2月28日),鼓励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企业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为20~4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学时25元,每人500~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六、延长扩岗补助受理期限
马尾区
就业不用愁,马尾区将为企业及个人发放补贴。据悉,马尾区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工作部署,采取8条优质政策援企稳岗,全力推进全区稳岗稳就业工作,冲刺一季度“开门红”。
首次来榕就业、省内在榕新就业人员(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
在榕稳定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首次参加我省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
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新增岗位补贴。
老员工介绍招用新员工以及个人应聘的新员工。
老员工在春节期间(指1月1日至2月28日)为重点企业(指榕委办〔2017〕10号文所列企业,以及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确定的重点企业)介绍招用新员工以及新员工个人应聘的,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
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老员工或个人应聘的新员工奖励。
在福州市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属在榕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2021年及以后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1.已具有福州市户口(含六区六市县户口及集体户);
2.毕业后在福州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创业、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州市(含省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就业单位参保要求应在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
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补贴标准为每人1万元,一次性发放。
个人通过“榕e社保卡”APP线上申报。
被市工信局列为福州市扶引龙头壮大产业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业企业。
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均不低于2022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90%(含90%)。
按每人300元标准和该企业春节当月(2023年1月份)实际参加失业保险非福州籍职工人数,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
福州市各类用工调剂平台。
2023年春节期间(指1月1日至2月28日),通过共享用工、调剂用工形式安排员工到马尾区企业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
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单家企业奖补资金上限10万元。
福州市各类人力资源机构、职业(技工)院校。
在春节期间(指1月1日至2月28日)为重点企业(指榕委办〔2017〕10号文所列企业,以及各县(市)并区、高新区管委会确定的重点企业)介绍招用新员工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
各类人力资源机构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机构奖励。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20万元。对职业(技工)院校推荐20名以上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的,给予3万元奖励补助;每超过10名,再增加1万元奖励补助。
我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及列入市政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招用新增员工(社保在我市首次参保)和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和就业困难人员(含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每人1000元,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每人800元,普通工500元标准予以企业补贴,每家企业当年累计补助不超过20万元。
马尾区企业
2023年春节期间(指1月1日至2月28日),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企业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为20~4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按每学时25元,每人500~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政策咨询
马尾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科 0591-83983917
来源:高新福州、马尾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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