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这里招人啦!
共招医学类工作人员83名
其中编制内人员41名
聘用制编外人员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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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的主治医师编内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基层医疗机构部分本科及以上岗位的聘用人员将予以入编,招聘的其他卫技人员为卫健系统聘用制编外人员(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聘用制编外人员在聘用合同存续期间,实行与编内卫技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按长乐区规定的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其中养老保险以参加企业保形式缴交;在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聘任方面,参照编内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中,医学类专业非定向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也列入“学费代偿制”补助对象。
4.聘用人员中,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前五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和一次性给予66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前五年给予1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如聘用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长乐区第二医院)工作的,另一次性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5.区属医院的聘用人员,在城区无住房且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公租房或廉租房;在乡镇(街道)聘用人员中,无个人住房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安排临时住房。福州市长乐区以外生源的医疗卫生类聘用人员,若暂时无法解决保障性住房,可采用发放租房补贴形式予以过渡,时间5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每人每月1500元,其余的每人每月1000元。
6.报考本科学历岗位的聘用人员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3万元的培训补助费。
7.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原在职人员因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5年(不含试用期)被辞聘或解聘的人员不享受生活津贴和一次性购房补贴。
8.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至少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不含试用期、规培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或个人行为参加脱产进修)。凡享受优惠政策的聘用人员工作年限按相关文件规定,违约者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相关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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