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单位 |
签批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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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明电 |
编号 |
苏商贸传﹝201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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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届广交会江苏交易团第四号通知
各分团:
为全面提升江苏交易团整体布展水平,确保安全,促进成交,根据商务部、对外贸易中心和各商会的要求,特对我团布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团部工作方案,江苏汇鸿国际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我省统一形象布展、布展服务工作及特装布展初审工作,相关工作请各分团与江苏汇鸿国际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系。
二、根据大会规定,121届广交会特装参展企业须提前报团部初审,须选择通过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承建单位具体实施。未获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企业,一律不得在广交会进行特装布展施工。
三、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交会绿色发展计划〉的通知》(商办贸函[2014]69 号)要求,自120届广交会开始绿色展位普及率必须达到100%。凡有特装展位布展不达标的企业,如属品牌展位,下届展位位置安排在绿色特装合格的品牌展位企业之后,交易团在下次品牌展位评审时不予推荐;如属一般性特装展位,取消对应企业在相关展区特装布展资。
四、所有特装企业须于3月25日前将特装方案报送至团部初审。团部将于次日对初审不合格和需整改的方案通知特装企业。整改后的特装方案须于3月28日前报送至团部复审。团部复审合格后,各特装企业所委托的特装布展公司须于3月30日前将方案报送至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审图组。特装企业逾期不报装修方案者责任自负。
特装方案报送要求如下:所有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用A4规格(不接受传真)。特装方案包括:①设计方案、立体彩色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包括详细尺寸和材料说明;②需搭建两层特装展位的,必须由具有结构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室)出具详细的施工图纸(包括结构,节点等图),在图纸上标明设计恒载及活载值,设计恒载及活载的总和不得超出展厅的核载值,并加盖设计院(室)的出图章;③有关资料包括电气接线图、电气分布图、注明总功率、总开关额定电位值、总开关电压(220V/380V),注明所采用用电型号和敷设方式及线径大小等所使用材料说明、用电负载等,准确的配电平面图,特装涉及用电须附上施工单位的电气安装资质证明及电工有效操作证明的复印件,开幕期间值班的电工的名单、电工操作证号码、联系电话等资料;④材料报送单位和施工单位联系人、联系方法的详细资料;⑤广交会特装展位用电安全责任承诺书;广交会特装展位结构安全责任承诺书。
五、根据大会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广交会标摊布展管理,杜绝部分企业以取消配置自行布展为由,选用馆外一些无资质展具售卖点的展具,造成消防、结构等安全隐患,以及撤展时未及时清理自行布设的展具设备,加大撤展工作难度,严重影响换展进度,广交会自117届起,在原有各展区的标摊配置样式基础上,另提供A,B两个展示方案,供企业自主选择(详见附件1)。企业可在报图截止日前申报选用何种样式,逾期未申报的,采用默认的标摊配置。如有特殊需要,仍不选用大会提供的三套标摊配置样式,可提出取消配置的申请,但必须由符合大会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标摊内的布展,以确保安全。
六、121届广交会的标摊租用申报的截止日期和逾期申报日期同往届。为尽量避免参展单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现将相关标摊租用物品的方式通知如下:本届物品租用与标准摊位配置的拆改工作由参展企业自行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参展易捷通申报,需租用物品和拆改标摊配置的企业请一期于3月31日前、二三期于4月10日前将物品租用信息在参展易捷通提交。审图组审核通过后,企业按要求即时进行汇款。有疑问或者特殊需求的企业可咨询江苏汇鸿国际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心将对参展企业超时报送的租用物品加收逾期费用,对现场申报租用的物品,按现场价格收费(见手册详细收费规定)。网上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七、联系方式
江苏汇鸿国际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海林、乔新、陈刚、聂鹏
联系电话:025-84661224、84661218、84661232、84661201
13228006320、13327831612、13851980909、13851737198
传 真:025-84661261、84661230。
地 址:南京市太平门街2号
邮 箱:83142950@.com
邮 编:210016
请各分团务必抓紧时间,做好上述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展区配置表
附件2:网上申请流程图
江苏交易团
2017年3月13日
http://www.jiangsudoc.gov.cn/NewsDetail.asp?NewsID=77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