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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烈质询“赏樱会”的记者们:为什么中止记者会?!

每日新闻:还有一点,即便备份文件不属于信息公开对象这种解释成立,就算是国会议员请求公开资料也不能获准,您是这么认为的吗?
菅:刚刚那个......在我做出的说明中,公开信息的......(秘书处第6次递过来纸条)首先,根据公文书管理法,保存1年未满的文书,要根据事先规定的规则手续销毁。另外,如果想要了解具体情况,还是去咨询秘书处吧。我听说在国会是基于这样的想法答辩的——关于销毁行政文书,只要普通行政人员从共享文件夹删除电子版,行政机关就认为已经销毁了资料。不管怎么说,备份文件不属于公文书,嗯......也不属于行政文书。

每日新闻:您似乎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想问的是,如果国会议员请求公开资料,也不会获准,您是这么认为的吗?
菅:我已经说了,它不属于公文书,我是这么认为的。
每日新闻:刚刚您所说的答辩,我认为是立法机关议员对行政机关的一种检察或者是与之相关的事情。至少备份数据是由行政机关管理的,所以,尽最大努力及时提供相应资料,难道不是行政机构应尽的义务吗?
菅:我刚刚已经说了,比起怎么应对国会议员的请求.....就像我刚刚说的......(秘书处第7次递过来纸条)......备份文件不属于行政文书,在这个认识的前提下,我认为行政机关应该妥当应对国会议员的请求。
未 完 待 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