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河船舶年度能耗报告来了!
内河船公司,船员朋友们,根据《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办法》,内河船要在每年4月1日前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上一日历年的汇总数据。恰逢近期更换了新报告系统,船员朋友们是不是对新系统的操作流程不太熟悉?
下面,芜小海就跟大家详细的说一下该怎么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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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船舶能耗数据是指与船舶能源消耗有关的船舶基本信息、运输活动数据以及燃料消耗数据,适用于“进出我国港口的4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海船采取航次或月度报告的形式。
内河船应当在船舶日志或专用记录簿中记录每日或者每一航次的船舶能耗数据,并于每年4月1日前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上一日历年的汇总数据。
船舶如使用专用记录簿记录相关数据,该记录簿应在使用完毕后在船上保存至少1年,以备海事管理机构核实检查。
02
报送途径
1. 报送渠道: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登录公司/船舶账户登录——能耗报告——船舶年度能耗报告
2. 报送内容:
2.1 船舶基本信息、其他信息。部分基本信息可在输入船名后自动生成。
2.2 运输活动数据。
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填写运输活动总数据;二是维护每个航次的运输活动数据,维护后系统将自行计算。
2.3 船舶能耗信息。
包括尾气处理装置信息、岸电使用信息、船用燃料信息等。
船用燃料消耗量的收集方法有通过油尺、自动系统等实现的燃油舱测量法、基于加油签收单的加油签收单加总法、基于燃料流量计读数的燃油消耗流量计法。船舶可根据实际,如实填写。
来源:芜湖海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