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第二届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础研究类、应用开发类、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和经营管理类人才,只要所在单位注册在本区内,且个人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即可以申报。

(一)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
(二)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近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突出,并得到本领域同行专家的认可,在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对青浦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重大。
(三)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凝聚人才,所带领的团队有较强的攻坚能力,能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性发展。
(四)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本学科、本领域发展趋势,善于创新,在团队建设和项目攻关中发挥引领作用。
(一)组织推荐:由各单位提供书面推荐材料,经主管单位党组织讨论同意后上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家或团体举荐:由本部门、本系统2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联名或团体推荐,上报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直接上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个人自荐:由本人提供书面自荐材料,上报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直接上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推荐、专家或团体举荐和个人自荐,均应填写青浦领军人才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有关学历、资格、奖励、成果证书等复印件,团体举荐、专家举荐的还应提供青浦领军人才推荐表,个人自荐的还应提供个人业务工作报告。材料中反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时间界限一般为最近三年。
有关表式请到“青浦人才网”( http://www.21qphr.com)“通知公告”中下载。
(一)推荐申报:2016年10月20日前,各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专家、社会团体举荐以及个人自荐,可在此期间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评估初审:2016年10月21日—2016年11月20日,由组织人事部门、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区评选工作组按照评选标准,重点结合申报人员的已有业绩、发展潜力及提出的发展目标,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形成入围名单。
(三)公众投票:2016年11月21日— 2016年12月15日,通过“绿色青浦”、“青浦人才”微信公众号和《青浦报》公布“青浦区第二届领军人才”入围名单,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投票。区人才办综合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的结果,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并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领导审定:2016年12月15日— 2017年2月15日,初步人选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相关媒体上公示,无异议者经区委、区政府审批,正式命名为青浦领军人才。对入选培养计划的领军人才开展资助服务工作。
(一)入选青浦领军人才后相关信息载入当年《青浦区年鉴》,每人先给予5万元资助,达到项目、课题和团队建设目标后再给予5万元资助。
(二)优先推荐申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申报的科研立项;承担重大攻关课题的,可获得一定数额的课题经费,对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给予资助和奖励;在本区内注册兴办研发型、实体型企业和从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开发的,享受一次性资助。
(三)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优先安排业务进修、参加国内外有价值的对口学术交流或考察活动;邀请参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与本人业务工作有关的会议或重大决策活动。
(四)纳入“青浦区人才服务金卡”服务对象,可享受体育健身、文化旅游、医疗保健、子女就学、人才公寓、理财保险、酒店住宿等优惠;每年接受一次健康体检、一次不超过七天的国内休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科
联系地址:青舟路220号220室
联系电话:33868668
文章来源:绿色青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