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7月31日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2025年10月1日施行。《条例》共六章六十三条,由总则、船舶污染防治措施、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监督管理和区域协作、法律责任、附则组成。
截至目前,长江沿线江苏省、上海市、安徽省、重庆市、湖北省已先后出台船舶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下面就和“江小法”一起来学习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