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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氢能车免收高速费!

重磅!氢能车免收高速费! 兴氢园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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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日前,山东省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指出,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

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积极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鼓励氢能车辆开展跨区运营,该《通知》指出,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省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

消息一经发布,便引起业内关注。

“推动氢能高速迈出了实质性一步。”中关村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产业联盟副秘书长于民在朋友圈感概道。

同时,广东云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强也欣喜地说:“这是氢能好声音,希望继续坚定信心,脚踏实地,务实投入。”

杨强表示,高速减免政策是面向客户价值需求实现价值最大化,也是对氢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取得实质性发展的更高要求。

业内专家告诉记者,此举虽是试行2年的探索,但意义影响深远,这是助力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大胆尝试,对氢车推广的支持从单纯的补贴拓展到切切实实的市场应用中,吹响了氢能交通应用推广加速的号角,打响了氢能交通强国的第一枪,构建了氢能交通新通道。

记者了解到,国家对于氢能在交通方面的发展,态度明晰,一直在大力地持续推进引导中。

2022年,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万钢曾两度呼吁构建跨区域联通氢能高速公路综合示范线,把五大燃料电池城市示范群通过一条氢能高速从北到南连起来,效仿当年“十城千辆”工程的规模,以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加速燃料电池商用车跨区域推广应用。

2023年12月,《共建中国氢能高速行动倡议》发布,包括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建议在高速公路网络上加快建设加氢站,启动建设中国氢能高速。据了解,提出建设的氢能高速规划是构建在京津冀、上海、广东、郑州、河北5个城市示范群基础上,目标是联通五大示范城市群的氢能高速网络建设。这一规划愿景包括对高速运营车辆和高速加氢站给予倾斜政策支持,出台减免高速通行费政策,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成本与燃油车相当,优化加氢站建设运营成本等。

相关专家指出,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已经进入了新发展阶段,建设氢能高速将进一步促进其规模化发展。期待更多的地区及全国氢能政策一起联动,共同为氢能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读者据本文所做出的决定或行为,是其基于实际情况及其独立判断做出的,作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本文部分数据、图表或其他内容来源于网络或其他公开资料。编译整合自兴氢园新媒体部,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译者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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