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结合工作实际,用简单易懂的讲解方法、一目了然的演示方式,向学生讲解了“什么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如何防止自己被拐卖”、“如何识别人贩子”以及自救、自护、报警等法律常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条文所列八种加重情节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骗子能叫出孩子的名字,然后可能会和孩子说,自己是受了孩子爸爸、妈妈或者其他家人的委托,来带孩子回家或者去别的什么地方的,有的甚至还会继续骗孩子说,自己也得到了老师的同意,利用如此“权威诱惑”,骗取孩子的信任感而诱骗孩子。
“小朋友,我有一个礼物给你,你想知道是什么吗?快和我到前面车里去看看吧”这类方法主要是用物质利诱,同时利用孩子的好奇心,最终实施拐骗孩子的目的。
骗子往往会利用孩子单纯、善良、乐于助人的心态引诱孩子,比如骗子会说“小朋友,你知道去某某地方的路怎么走吗?”如果孩子说,知道,就在哪里哪里呀,骗子就会顺势说,“反正也不远,你能不能带我去啊。”
儿童防拐
“预防针”要早打
作为家长
做好以下几点是关键

来源|察雅警务动态
编辑|贾东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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