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察雅县关于有序恢复餐饮服务行业堂食的通知
各餐饮服务单位:
一、恢复堂食的餐饮服务单位顺序。一是10月3日前开放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20-50㎡的餐饮服务单位;二是10月4日前开放经营场所面积在50-100㎡的餐饮服务单位;三是10月5日开放经营场所面积在100㎡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
察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日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贾东奇
审核|李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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