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4日,吉林省14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修订)》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增设了人参种植备案管理制度,提出以人参为原料的食品和保健食品,可以注明人参生长年份,支持林下山参纳入全省医保支付范围,同时规范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和检验鉴定行为。
条例的修订立足于吉林省人参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与长远规划。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对人参全产业链各环节的权责利进行科学规范与监督,特别是为林下山参产业发展模式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标志着产业治理迈入了法制化新轨道。
附:《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全文

